公告显示,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格力电器董事徐自发于2017年10月18日收到了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对徐自发进行立案调查。
回溯此前公告可知,徐自发曾在2017年7月26日因短线交易而被广东证监局警示。据了解,徐自发于2015年6月至今担任格力电器董事,在2016年11月24日,徐自发买入格力电器股票约58万股,成交均价为26.39元/股,成交金额1518.22万元。但在2017年5月22日,徐自发再次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卖出格力电器股票约40万股,成交均价为33.45元/股,成交金额1340.76万元。广东证监局表示,徐自发作为格力电器的董事,将持有的格力电器股票在买入后不足6个月卖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此,广东证监局对徐自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同时格力电器表示,此次徐自发短线交易产生的约283万元收益已经收归公司所有。
对于徐自发的短线交易行为,格力电器曾在2017年5月27日早有披露,格力电器表示,徐自发在2017年5月2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在减持过程中,因其委托某券商营业部客户经理对短线交易相关法律法规理解有偏差,导致出现了短线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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