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反催收联盟”可能被反套路? 切勿因小失大

来源:智能派 | 2019-07-12 10:51:59 评论数: 我也参与

随着消费金融的日益旺盛,人们越来越热衷于提前享受信用消费带来的便捷,但源于一些不合理消费或过度消费,“透支”和“逾期欠款”等问题正在影响很多人的日常生活,于是,一种名为“反催收联盟”的灰色组织抓住机会悄然诞生,以“不还钱或者少还钱”为诱饵吸引逾期借款人“加入”。那么,通过“反催收联盟”真的可以不还钱或者少还钱吗?研究发现,“反催收联盟”暗藏猫腻,如不慎加入可能损失更重。

“反催收联盟”遍布网络各大平台,随意打开QQ群,搜索“反催收”,会弹出数百个相关的群,群里少则几十人,多则两百余人,有专人教用户如何与银行沟通、如何写投诉材料。了解得知,他们通常采用以下一些套路:一,让逾期客户制造 “噱头”,如扬言以群访、自杀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手段,要求银行从宽处理,达到减免费用、宽限还款等目的;二、借助百度贴吧、新浪微博等公众网络平台,将逾期客户的信访材料广为传播,以制造所谓“声势”;三,提供投诉模板、各监管机构投诉地址等,教唆逾期客户向监管机构施压,升级投诉;总之就是通过 “把事闹大”迫使金融机构作出让步。

然而,该系列举措实质上很难“帮助”到债务人,一方面,申请材料可能因很难达到金融机构豁免费用的要求而导致徒劳,且对于多数正规金融机构而言,“噱头”几乎不起作用,并不能妨碍银行对逾期时间较长的借款人依法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另一方面,一味地抵制催收只会越来越偏离“正轨”,严重者还有可能构成诈骗罪,被限制一些重要的公民权利,且有免不了的牢狱之灾。

据了解,一些反催收联盟的发起者之所以“拉人入伙”,旨在扩大声势,以煽动更多逾期借款人一起不还款为由,要挟金融机构为自己争取豁免费用、躲避还款等“福利”, 一位P2P平台业务主管称,他接待过一位反催收联盟发起者(借款10万元逾期不还),对方直言自己组建的反催收组织拥有上百位逾期借款人,若平台不答应他开出的豁免费用与停止催收等条件,他就煽动这些逾期借款人一起不还款,希望平台不要“因小失大”。另外,该主管还强调道:“还有部分反催收联盟发起人看中这些逾期借款人的钱袋,以代写信访举报材料、申请费用豁免等方式向他们收费,但事实上,他们所造的申请材料很难达到金融机构豁免费用的要求。”最终赔了夫人又折兵的,还是逾期借款人。

不仅如此,而且相关“噱头”在多数正规金融机构面前很可能是行不通的,以银行信用卡机构为例,这些持牌受监管的金融机构不存在“恐吓、不间断骚扰、发布假的法院传票威胁还款”等“暴力”催收行为,一旦逾期时间过长,金融机构还是会依法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请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此外,拒不还款的行为还有可能触犯法律,严重威胁到自身权益。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老赖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查封、扣押、冻结,老赖不得担任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以及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等。而据《刑法》相关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属于恶意透支,该行为将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根据情况严重程度,可能处二万至五十万罚金不等,情节严重者还将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可以预见,欠款人如果一味以暴力手段抵制还债,只会使自身陷入更加不利的境地。事实上,银行等持牌金融机构基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服务宗旨,对于逾期借款人还款等债务问题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以帮助他们尽快解决逾期还款等债务问题。因此,遇到逾期还款问题切莫加入“反催收联盟”等恶意反催收机构,以免“因小失大”。

责任编辑:dtyu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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